需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聘通知书是否需要提前通知取决于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具体分为以下情形:
一、需提前通知的情形(无过错性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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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劳动者在医疗期满后仍无法从事原工作,且经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仍不能胜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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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胜任工作且无法调整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后仍无法胜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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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情况重大变化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企业转产、经营调整等),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达成协议。
通知方式 :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二、无需提前通知的情形(过错性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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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如技能不足、违反规章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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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纪或失职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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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法定情形
包括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重失能、自杀未遂等。
通知方式 :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
三、特殊情形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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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拒签通知 :若员工拒绝接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通过挂号信、邮件或公告形式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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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性裁员 :需提前30天向工会或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并报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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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解除权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或违章指挥危及安全时,劳动者可立即解除合同。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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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错性辞退 :无需提前通知,可立即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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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后果 :未依法通知可能需支付赔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建议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形选择合法解除方式,并保留书面证据以规避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