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监狱服刑期间,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监护人、律师及经批准的特定关系人(如兄弟姐妹)可申请探视,但需满足监狱管理规定的条件,包括提交有效证件、提前预约、通过安检等程序。探视次数、时长及方式(如现场或视频)由监狱具体安排。
1. 直系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享有优先探视权,通常需提供户口本、身份证等关系证明。部分监狱允许继父母、养子女等拟制血亲探视,但需额外证明材料。
2. 监护人
未成年服刑人员或无行为能力人的法定监护人(如祖父母、其他近亲属)可探视,需出示法院或居委会出具的监护证明。
3. 律师
辩护律师凭执业证、委托书及监狱预约单可会见面谈,内容受法律保护,不占用亲属探视次数。
4. 其他特殊情况
- 兄弟姐妹:部分监狱允许探视,但需审批;
- 社会帮教人员:如学校、单位代表,需持公函申请;
- 外交探视:外籍服刑人员可接受领事官员探视。
提示:各地监狱政策可能存在差异,建议提前通过官网或电话查询具体要求,避免因材料不全被拒。探视时应遵守监规,不得传递违禁物品或干扰管理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