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10天,可集中或分散休
海南省育儿假规定如下:
一、适用范围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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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人群
适用于海南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生育子女的夫妻,无论生育几孩,只要生育行为合法合规,均可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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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范围
育儿假覆盖子女0-3周岁期间,按周岁计算(即子女年满4周岁前)。
二、假期时长与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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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假期
每对夫妻每年享受累计10天育儿假,从子女出生之日起每满1年为一个计算周期。例如,孩子2024年7月10日出生,则2024-2025年7月9日为第一个10天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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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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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孩子出生后不满28天,母亲可申请连续休假7天;满28天后,母亲可再申请3天育儿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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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假按自然年计算,以孩子生日为分界点,而非公历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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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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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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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假期间工资照发,享受全勤待遇,视为出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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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在哺乳期(含育儿假)不得安排夜班、高强度劳动或哺乳禁忌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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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奖励
符合条件者可获额外奖励:
- 女职工除国家产假外增加3个月产假,男方护理假15天。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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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安排 :夫妻双方可灵活选择一次性休完10天,或分次安排(如每次2-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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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2025年3月最新草案提出,可增加夫妻任意一方每天1小时的育儿时间,但该内容尚未正式实施。
以上规定综合了《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最新政策文件,确保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获得充分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