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校毕业后是包分配工作的,且分配遵循公平公正、人岗相适原则,依据综合评定量化积分,结合岗位需求排序选岗,还会有一些激励措施引导到艰苦地区工作,具体岗位因个人特长和军队需要而定,同时待遇丰厚,有军衔、工资及津贴补助等。
军校毕业后是会分配工作的,这是军校学员发展的重要环节。分配原则明确,要依据部队战斗力建设需要和人才队伍建设实际,坚持需求牵引、面向基层、公平公正、人岗相适。这一原则保障了军队能获得符合需求的人才,也让学员能在适合自己的岗位上发挥作用。综合评定决定分配顺序。学员的综合评定依据全程学习课程考核、综合素质考核和平时综合表现等情况量化加权计算,课程考核权重一般不低于60%,评定结果作为确定任职培训去向、分配工作单位的基本依据。这确保了分配的相对公平,让表现优秀的学员有更多选择机会。特定学员有对应分配方向。本、专科毕(结)业学员主要分配师级以下部队;研究生毕业学员兼顾其研究方向和素质特长,主要分配院校、科研单位和技术密集型部队。而且,对不同类别学员分配有基本去向和不予直接补充毕业学员的单位范围规定,为军官有序交流奠定基础。分配有阳光透明的流程。院校会将分配政策制度、学员综合评定结果、分配计划方案等全程公开公示,学员提出个人分配志愿也公开进行,扩大学员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减少机关自由裁量权。同时还有全过程多维度监督,包括总政治部、军区级单位政治机关适时检查,设立监督举报信箱和电话等。还有激励措施促进合理分配。为鼓励学员到作战部队、驻艰苦边远地区部队工作,会给予教育引导,在教育中鼓励品学兼优的学员到这些地方工作,打牢服从组织分配思想基础;还设有激励政策,对分配到艰苦边远地区部队工作的学员,在执行同类毕(结)业学员首次确定职务、军衔等级和工资标准基础上,高定职务工资档次,主动申请的还可给予立功等奖励;同时也有监督检查,将对院校毕业分配工作绩效评估,相关比例作为评估重要指标。从分配去向范围看,学员一般在军兵种范围内分配,比如海军院校到沿海海军部队、空军院校到空军部队等,但也存在个别情况,如火箭军军医由陆军军医大学培养,原本在部队入校的学员一般回原单位,毕业生也会结合个人意愿,对于表现优异的学员还可能留校任教等。军校毕业后工作待遇有保障。毕业授予相应军衔,如本科为少尉,享受对应待遇级别,每月有工资,偏远地区还有津贴补助,在军队医疗、住房等方面也有相应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