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干部的核心原则可归纳为以下五个方面,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权威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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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管干部原则
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党对干部人事工作的全面把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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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选拔干部需兼顾品德与能力,德行、操守优先于专业才能,体现“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的用人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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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以群众认可度和工作实绩为重要标准,强调“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政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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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通过民主竞争选拔,保障选拔过程透明公正,为优秀人才提供公平竞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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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依规原则
严格遵循**党规及法律法规,确保选拔任用程序合法合规。
补充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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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还强调“事业为上、人岗相适”等原则,突出政治标准与岗位匹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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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拔过程中需注重基层实践、年轻干部培养及少数民族干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