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如下:
一、总则与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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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等原则,以政治标准为首位,确保领导班子政治过硬、结构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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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时间计算 :分六种情况计算,包括党委决定、选举任命、政府任命等,需注意备案或协商一致的情形。
二、选拔任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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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素质 :坚定理想信念,维护党中央权威,具备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等“四个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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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能力 :坚持实事求是,真抓实干,具备组织能力、专业素养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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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自律 :清正廉洁,自觉接受监督,符合道德与纪律要求。
三、任职与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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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流程 :明确党委(党组)、人大、政协等不同层级任命的生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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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上能下 :建立不适宜任职干部调整机制,推进干部队伍活力。
四、适用范围
适用于中央及县级以上党政机关领导职务选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和事业单位领导职务也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