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的军队规矩呈现出多元状态,不同派系的军队有着截然不同的纪律与规矩,有治军严明备受赞誉的,也有军纪涣散遭人诟病的,而最受民众认可的当属红军纪律。
民国时期各路军阀和势力的军队规矩差异很大。北洋军阀时期,存在不成文规定,打仗不能杀降,无论是普通士兵还是大帅,只要通电下野就能保命。像吴佩孚、段祺瑞、张勋等失败后喊下野就没事,这是基于北洋军阀“师出同门”,不想因个人恩怨赶尽杀绝,不过也有孙传芳杀施从滨、徐树正对陆建章下手等不守规矩的情况。蒋介石的军队对降敌、被俘等行为有着严格甚至残酷的规定,在他的手令中,被俘官兵无论逃回或放回者,概不准各部队收编,被俘者只许其受匪收编,不许其逃回,自戕被当作一种“荣誉”,还有一系列连坐法等规定,并且在实践中对被俘归来军官多有限制使用。而红军有着严明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从创建之初就决心打造有铁的纪律的部队,“三大纪律”包括一切行动听指挥、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一切缴获要归公,“八项注意”有说话和气、买卖公平、借东西要还、损坏东西要赔、不打人骂人、不损坏庄稼、不调戏妇女、不虐待俘虏 ,正是这样的纪律使得红军深受百姓拥护,不断发展壮大。像解放天津时基本不用重武器,宁愿啃玉米饼子也不吃老百姓送的东西,不入民宅;上海解放时10万大军宁愿睡马路也不进民宅,这些都赢得百姓称赞和认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