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管理局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土地局,而是整合了土地、规划、林业等多部门职能的综合性管理机构。其核心职责已从单一的土地管理扩展至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统一管控,关键亮点包括:机构改革后的职能融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全覆盖、自然资源资产“一张图”管理。
- 机构改革与职能升级:原国土局在2018年机构改革中与规划、林业、海洋等部门合并,组建为自然资源管理局。例如,原国土局的土地审批职能与规划局的建筑方案审批职能现统一归口管理,实现“多规合一”。
- 管理范围大幅拓宽:除土地资源外,新增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管理职责。例如,矿产资源开发许可与生态修复工程需同步审批,体现保护与开发并重的理念。
- 技术手段全面革新:通过建立自然资源“调查-登记-监测”全链条系统,运用遥感、大数据等技术实现动态监管。如全国耕地保护红线监测,需结合卫星影像与实地核查数据。
当前自然资源管理局更强调生态保护与可持续发展,若涉及历史土地档案查询等业务,建议提前确认当地职能划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