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探亲路费报销标准主要依据探亲里程、人员类别及政策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一、交通补助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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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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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程200公里以内:不区分人员类别,每百公里50元。 - 超过200公里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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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士官、边海防部队来队家属:每百公里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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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给制学员、非边海防部队来队家属:每百公里2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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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足100公里按100公里计算 ,且符合乘飞机探亲的按实际机票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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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转住宿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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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转住宿补助 :
- 需中转且住宿的,每人每天350元,往返各计发1天。
三、途中伙食补助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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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地区补助 :
- 驻地处于陆地边防线、特类/一类/二类岛屿,或距最近县城100公里以上的荒漠/戈壁/牧区时,往返可计发每日100元补助。
四、发放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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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时间 :每年3月统一发放,与是否实际探亲无关。2. 特殊情况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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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符合探望父母、配偶的,按最远点计发或分别全额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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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下士每年可探望父母1次,按全额标准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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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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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凭证 :无需提供车船票,但需提供中转住宿证明(如酒店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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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自理部分 :已婚干部/军士探望父母时,工资基数30%以内的费用自理。
以上标准综合了最新政策文件,具体以部队实际执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