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招士官的休假政策根据婚姻状况和亲属居住地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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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望父母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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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士官 :下士任期内每年可享受2次探望父母假,每次20天(不含路途)。 - 已婚士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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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父母均不在一地:每两年享受1次探望父母假,每次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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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配偶或父母其中一方居住在一地:仅享受探望配偶假(每年4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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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望配偶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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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士官与配偶不在一地生活的,每年可享受1次探望配偶假,假期40天(不含路途)。3. 高级士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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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享受探望父母假和探望配偶假的高级士官,每年可享受1次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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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现役不满20年:假期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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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现役满20年:假期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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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直招士官从入伍第二年起享受探亲假,具体假期类型和天数根据婚姻及亲属居住地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