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士官休假是否可以分两次安排,需根据士官的军衔、婚姻状态及单位具体规定综合判断,主要分为以下情况:
一、探亲假分段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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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规则
士官探亲假根据服役年限和婚姻状态确定,可经团(旅)级以上单位首长批准分两段安排。 - 未婚士官 :一级任期内每年2次,每次20天;二级以上每年1次,每次30天。 - 已婚士官 :与配偶、父母均不在一地生活的,每年1次探亲配偶假40天,与父母均不在一地生活的每两年1次探亲父母假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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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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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假期较长,可申请分阶段休完,单位通常会结合工作安排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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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因工作召回,可安排补休或调休,且不计入总假期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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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假分段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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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假天数
根据服役年限,士官年假分为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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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期士官 :3年共2次,每次20天(不含路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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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期士官 :每年1次,每次25天(不含路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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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期士官 :每年1次,每次30天(不含路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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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申请
中期士官(如二期、三期)若假期较长,可申请分两次休完,但总天数不得超过规定年限。例如:
- 二期士官35天年假可分两次休,每次17.5天(实际操作中可能调整为整数天数)。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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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权限 :需经团(旅)级以上单位首长批准,且需结合部队任务和人员情况综合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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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性质 :探亲假仅限未婚士官与父母、已婚士官与配偶异地生活;配偶、父母与一方同地则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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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程报销 :探亲假不含往返路费,按军规报销。
士官休假是否分两次主要取决于假期类型(探亲假或年假)及个人情况,建议提前与单位人事部门沟通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