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诊制度的核心内容可归纳为以下八大要点,涵盖会诊类型、申请流程、时间要求及责任划分:
-
会诊类型与适用场景
包括急诊会诊(10分钟内到场)、科内会诊(每周1次全科讨论)、科间会诊(跨科室协作)、全院会诊(多学科联合)、院外会诊(邀请外部专家)。
-
申请与审批流程
-
由经治医师填写申请单,普通会诊需上级医师签字,急诊会诊可电话邀请后补填;
-
院外会诊需医务科审批,全院会诊由医政科组织协调。
-
-
时间与响应要求
-
急诊会诊:10分钟内到场,急救电话邀请随叫随到;
-
普通会诊:24小时内完成,科间会诊需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参与。
-
-
会诊医师资格与职责
-
急诊会诊由高年资医师承担,普通会诊需住院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
-
会诊后需书写记录,疑难问题应逐级请上级医师会诊,避免重复会诊。
-
-
责任划分与监督机制
-
推诿会诊导致延误诊治的科室及人员需承担相应责任;
-
医务科负责会诊质量评估,定期优化流程。
-
法律依据 :主要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师法》等,强调医师在紧急情况下的救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