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调动调令下来后,需要按照以下步骤办理相关手续:首先到人事部门办理工资转移手续,再到财务科领取应得的工资,并获取财务科开具的往来清理完毕证明。还需到所在单位开具现实表现鉴定意见,并办理人事档案调出手续。完成以上手续后,持相关材料到拟调入单位报到,并按照新单位的要求完成入职手续。
具体办理流程
工资转移与清理
- 到人事部门办理工资转移手续,确保工资关系顺利对接。
- 到财务科领取应得的工资,并获取往来清理完毕证明,证明个人与原单位财务关系已结清。
开具现实表现鉴定意见
- 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由单位出具现实表现鉴定意见,这是新单位了解个人情况的重要依据。
人事档案调出
- 持拟调入单位出具的商调函或调档函,到原单位档案馆办理人事档案调出手续。
新单位报到
- 持工资转移证明、现实表现鉴定意见和人事档案等材料到新单位报到,完成入职手续。
注意事项
- 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手续,避免因延误影响调动进程。
- 不同地区或单位可能有不同的调动政策,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或人事部门,确保流程合规。
提示
调动后,尽快适应新环境,与同事建立良好关系,同时熟悉新单位的教学安排和管理制度,为顺利开展新工作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