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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及相关党内规定,党课并非必须由书记单独讲授,但书记是讲党课的核心主体。具体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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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主体要求
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定期为基层党员讲党课,其中党委(党组)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这是硬性规定,确保书记在党内教育中的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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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党员可讲党课
未担任党内职务的党员在符合教育需求时也可讲授党课,例如老党员分享优良传统、优秀党员介绍模范作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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频率与组织要求
- 党课频率:书记每年至少1次,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次数。 - 组织责任:党支部负责统筹安排,书记需带头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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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下的灵活性
可邀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专家学者或专业辅导员授课,但需结合实际需求和上级要求。
总结 :书记是讲党课的首要责任人,但并非唯一主体。其他党员在适当情况下也可参与,具体安排需结合组织需求和上级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