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根据我国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核心账户,具有唯一性和基础性,工资、奖金支取及经营活动资金收付均需通过该账户办理,而其他类型账户(如一般、专用、临时账户)的功能均受特定限制。
- 功能核心性:基本存款账户是唯一支持全面结算(转账与现金存取)的账户,其他账户如一般存款账户仅限借款相关结算,且不得支取现金。
- 唯一性要求:单位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账户,确保资金流动的集中管理和监管便利。
- 日常经营依托:工资发放、税费缴纳等高频操作均依赖此账户,凸显其“主办”地位。例如,企业现金支取必须通过基本账户完成。
- 法律依据明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法》明确规定其主办账户属性,并严格区分与其他账户的权限差异。
提示:对于企业或个人,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是开展经济活动的基础步骤,需优先完成。若需扩展功能(如借款),再依规申请辅助账户,但主办账户的核心地位不可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