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疏散演练的频次要求根据单位类型不同而有所区别,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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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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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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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包括商场、医院、养老院、寄宿制学校、公共娱乐场所、国家机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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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单位
- 要求 :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具体频次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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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民用建筑
- 要求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要素综合演练,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高层公共建筑每半年至少一次。
补充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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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练内容应包括湿毛巾捂口鼻、低姿弯腰前行等逃生技巧,避免仅跑出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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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练需提前设置标识并告知人员,重点单位需留存演练记录。
以上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规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