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配备需严格遵循国家标准,核心标准包括:灭火器按每50㎡至少1具4kg干粉灭火器配置,重点场所需加倍;消防通道宽度不小于1.2米且严禁占用;高层建筑必须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报警系统。
-
灭火器配置
普通场所每50平方米至少配备1具4kg干粉灭火器,配电房、厨房等重点区域每间不少于2具。小档口、小娱乐场所按每75㎡设2具灭火器,不足75㎡按75㎡计算。灭火器需放置在显眼位置,远离水源和火源1米以上,定期检查压力、有效期及外观完好性。 -
消火栓与消防水源
室内消火栓需配套水带、水枪,高层住宅超过21米必须设置,超100米建筑需加装消防软管卷盘。室外消防水池容量不小于200m³,取水口保护半径不超过150米,天然水源需确保消防车吸水高度≤6米。 -
微型消防站与应急设备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需建立微型消防站,配备水枪、灭火器、防护服等装备,一级站每班次不少于4人值守。疏散通道宽度≥1.2米,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需覆盖楼梯间及避难层,灯光标志间距≤20米。 -
智能预警与系统要求
建筑面积超20㎡的场所应安装联网感烟报警器,超100米住宅需配置自动喷水系统和火灾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需覆盖楼梯间、前室及避难层,排烟设施强制设置于歌舞娱乐场所和中庭等区域。
提示:企业及个人应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有效性,确保器材无遮挡、通道畅通,同时结合场所风险调整配置(如易燃场所增加防爆设备)。合规配备不仅是法律要求,更是生命安全的关键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