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合并销户是指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因合并、分立、破产等情形导致注销时,对职工个人账户的处理流程。具体解除方式如下:
一、核心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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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账户注销
- 单位需在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情形后30日内,向公积金中心提交《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注销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如注销证明、合并重组文件等),办理账户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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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账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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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销户条件 :若职工已离职且账户余额为零,可直接办理销户提取;若未达到提取标准,账户将划转至公积金中心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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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到销户条件 :职工需办理转移手续,将账户转入新单位或市公积金中心封存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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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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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材料 :注销申请表、账户注销书面说明、合并重组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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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材料 :身份证、离职证明(或退休证)、户口迁出证明(如适用)。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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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转移时效 :单位注销后,职工需在6个月内办理转移或封存手续,逾期可能影响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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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 :若账户存在未结清的公积金**,需先结清**后方可销户。
四、法律依据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单位注销时需同步处理职工账户,职工可通过公积金中心或银行办理转移、封存或销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