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属于个人所有,具体依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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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明确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职工个人缴存和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均属于职工个人所有。《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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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性质与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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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虽从工资中代扣代缴,但属于专项住房储金,不直接计入工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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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为职工缴存的部分,本质是单位增加的住房工资,依法归职工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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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与支配限制
公积金实行专户管理,仅能用于购房、还贷、租房等指定用途,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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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说明
婚姻期间实际取得的公积金,根据《民法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依法分割。
住房公积金在法律上明确归个人所有,但需遵守专款专用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