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事故调查报告的完成时间通常为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特殊情况下可延长60日,但最长不超过120日。 关键点包括:60日基础时限、60日延长期限、技术鉴定时间不计入,且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一般事故需在批复后15日内处理完毕。
-
基础调查时限: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理条例》,事故调查组需在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调查报告。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可由县级人民政府委托单位自行调查,时限缩短至30日。
-
特殊情形延长:若事故原因复杂或涉及技术鉴定,经负责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可延长60日。延长期限需单独说明,且技术鉴定、瞒报核查等时间不计入总时限。
-
批复与公示流程:调查报告提交后,负责调查的政府需15日内批复。处理结果由相关部门公开,涉密内容除外。企业需在3个月内落实整改措施并反馈。
提示:事故等级变化或跨区域调查可能影响时限,建议及时跟进官方通报以确保信息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