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旧城改造资金来源主要通过政府财政支持、专项债券发行、社会资本参与及多元共担机制实现,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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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财政支持
北京市政府通过财政预算安排、专项拨款等方式提供基础资金支持,重点保障基础类改造(如抗震加固、节能改造)及市政设施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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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债券发行
北京计划发行总额462.9亿元的专项债,用于旧城改造项目。专项债资金通过土地出让收益等经营性收入偿还,为项目提供中长期稳定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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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资本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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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模式 :引入企业参与改造,通过合作获得土地开发权、商业运营权等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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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单位支持 :原产权单位或公房单位可出资参与改造,或通过补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方式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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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自筹 :鼓励居民捐资捐物、投工投劳,或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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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共担机制
采用“政府+社会资本+居民”模式,根据“谁受益、谁出资”原则,平衡各方责任。例如,居民通过捐资参与环境提升类改造,社会资本参与设施设备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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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补充渠道
包括金融机构**、税费减免政策支持等,但未在权威信息中明确提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