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
五年义务教育最早从 1951年开始实行 ,但当时只实行了一年,之后一直沿用六三学制,即小学六年制、初中三年制。1965年,国家提出要缩短学制,将小学由六年制改为五年制,但这一改革并未在全国范围内立即实施,而是到1978年前后部分学制才恢复为1965年前的学制。1985年前后,五年制小学逐步停止,各地有先后,同时开始推行六年制小学。
因此,虽然1965年提出了缩短学制的方案,但五年义务教育实际上在1985年前后逐步停止,各地实施的时间有所不同。可以得出结论,五年义务教育在 2003年 之前已经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