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规模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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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47373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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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以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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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 :六安市人民政府的相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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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标准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按照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六安市被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安徽省人民政府、六安市人民政府出台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 农村村民住宅 :
- 本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 。
- 补偿方式 :
- 货币补偿 。
-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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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成 :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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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 :土地补偿费不高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40%,安置补助费不低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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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集体未利用地 :按照征收集体农用地的标准进行补偿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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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农、林、牧、渔场土地 :参照农、林、牧、渔场所在乡镇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
-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标准 :
- 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
-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补偿标准 :
- 地上附着物、青苗等补偿标准 :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 合肥市的具体补偿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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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土地 :土地补偿费55120元/亩,安置补助费82680元/亩,综合补偿137800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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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土地 :土地补偿费43400元/亩,安置补助费65100元/亩,综合补偿108500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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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土地 :土地补偿费35480元/亩,安置补助费53220元/亩,综合补偿88700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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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类土地 :土地补偿费31400元/亩,安置补助费47100元/亩,综合补偿78500元/亩。
- 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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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 ;能收获的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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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生经济林木 :可以移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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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 :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违章建筑物和开始协商征地后突击抢栽的树木、突击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
- 安置补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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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 :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在一亩以上的,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三倍;不满一亩的,以年产值的四倍起算,人均耕地每减少零点一亩,安置补助费相应增加年产值的一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年产值的十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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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耕地 :按该土地年产值和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倍数计算。
这些补偿标准旨在确保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并提供合理的经济补偿,以减轻他们因失去土地而带来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