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品德条件 :
- 申报人员需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 学历条件 :
- 需要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
- 资历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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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高级工程师满5年,即2016年底前任高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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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工程类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任高级工程师满4年,即2017年底前任高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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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民营企业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经核准备案的其它工程系列高级评委会转评获得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任职时间连续计算。
- 工作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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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高级工程师期间,需要承担完成下列工作项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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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完成一项国家级或两项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重点工程技术项目,并通过相应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的鉴定(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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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创建的创新中心(平台)获批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级(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国家(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一项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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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完成两项以上大型工程技术项目,制定的技术方案和撰写的技术报告通过省级以上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的鉴定(验收)。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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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员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照上述条件进行自评,确保符合所有要求后再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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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职称评审条件可能会有所更新,建议申报前咨询相关部门或专家,获取最新、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