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正高级职称的聘任条件要求如下:
- 基本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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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护中国***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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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且已经取得副高级职称,且在副高级岗位上工作满一定年限。
- 业绩与成果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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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专业技术领域内取得显著的业绩和成果,如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获得重要的科研成果、参与重大工程项目并取得显著成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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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至少1项国家授权专利(含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其中发明专利尤为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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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或编著至少1部学术著作(可为个人专著、合著中的第一作者或主要贡献者),该著作应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实践指导意义。
- 继续教育与年度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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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并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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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几年的年度考核中,需要达到合格或以上的评价。
- 学历(学位)及资历 :
-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副高级职称后,从事与副高级职称职责相关工作5年以上。
- 工作经历和工作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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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水平高,会计工作经验丰富,积极参与单位生产经营和管理决策,在行业内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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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为上市公司或大中型企业,且连续担任上述规模企业分管财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总会计师、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或其他相当级别的职务3年以上,或财务部门负责3年以上,或财务会计相关服务项目的部门负责人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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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为全日制高职以上院校、三甲医院或正式编制100人以上的其他事业单位的申报人员,须聘任上述规模事业单位高级会计师累计满5年以上,且申报当年须聘任在高级会计师岗位。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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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爱岗敬业,近5年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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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通过面试合格并通过评审方可取得正高级会计师职称。
建议申报者在准备申报材料时,仔细研读最新的职称评审政策,确保所有条件均符合要求,并提前准备好相关业绩成果和证明材料,以提高评审通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