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资格考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考试范围
适用人员范围:经国家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
专业及级别范围:临床医学、预防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分为初级资格(含士级、师级)、中级资格。全科医学专业起点为中级资格。
二、考试科目设置 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置以下4个科目:
基础知识:主要考查与本专业相关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
相关专业知识:涉及与本专业密切相关的其他学科的知识。
专业知识:针对报考专业的专业知识。
专业实践能力:考查考生在实际工作中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能力。
三、考试形式
自2008年度起,全科医学、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026到084)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002、014、091)、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016、098)的各专业“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
其他49个专业的4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四、考试题型 以药学卫生资格考试为例,题型有A1型题(单句型**选择题)、A2型题(病例摘要型**选择题)、A3型题等,每科题量100问,每题1分,满分100分。
五、证书管理 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者,将由人事局颁发专业资格证书。此证书由人事部统一印制,并印有人事部和卫生部的标志,全国范围内有效。
以上是卫生资格考试的主要内容,不同专业可能会有一些差异,具体考试内容和要求以当年的考试大纲和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