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5年起,医保断缴政策将有以下变化:
职工医保/灵活就业医保
断缴不超过3个月:职工医保断缴不超过3个月(含),并按时足额补缴医疗保险费的,视作连续参保,参保缴费年限连续累计计算,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断缴超过3个月:断缴超过3个月,并足额补缴中断期间医疗保险费的,自补缴到账次日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断缴期间的个人账户予以补划,补缴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灵活就业人员:超过3个月未足额缴费,再重新参保缴费的,设置2个月待遇享受等待期,等待期满后,按规定享受职工医保待遇,补缴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统筹基金不予支付,等待期发生的医疗费用也不予报销。
城乡居民医保
固定等待期: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等待期3个月。
变动等待期: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缴1年,在3个月的固定等待期基础上,再增加1个月的变动等待期。参保人员可通过缴费修复变动等待期,每多缴纳1年可减少1个月变动等待期,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固定等待期和变动等待期之和不少于6个月。
激励与约束
连续参保激励: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至少1000元。
零报销激励:对于当年没有使用医保基金的参保群众,第二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最低1000元。
断保约束:断保会导致大病保险额度的降低,并且每断保一年就要增加等待期一个月。
总的来说,2025年医保断缴新规旨在鼓励居民连续参保,加强自我健康管理,同时对断保人员设置一定的约束措施,以确保医保基金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