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是中国关于工资支付的主要法规。以下是它们的主要内容:
-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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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适用于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农村居民(农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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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原则 :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禁止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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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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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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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排查和调处拖欠工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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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实行农民工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并与农民工书面约定工资支付标准、时间、方式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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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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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制管理 :用人单位需与农民工书面约定工资支付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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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支付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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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及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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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定义 :工资是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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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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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应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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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或由其亲属、委托他人代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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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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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姓名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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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在完成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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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或终止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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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上述规定,确保按时足额支付工资,避免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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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应了解自己的权益,如遇到工资拖欠问题,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或申请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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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确保法律法规的有效执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