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
失信被执行人 不是 一辈子都是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有期限的,具体期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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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期限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般是两年。如果被执行人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或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这个期限可以延长一至三年,即最多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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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义务后的解除 :一旦失信被执行人履行了相关义务或者提供了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得到了申请执行人的同意解除限高,那么可以从失信名单中解除其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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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解除情形 :包括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综上所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可以解除,并不是一辈子都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