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法院强制执行若干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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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 :债权人应尽快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要求债务偿还,超过法定的两年诉讼时效期限可能会失去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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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后的执行 :在胜诉后,如果债务人未在判决规定的履行期内履行义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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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查询 :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后,会依法对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等财产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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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履行判决的后果 :如果债务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并且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这将在其个人信用报告中留下负面记录,可能会受到高消费及出入境的限制,甚至面临司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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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执行的法律责任 :在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债务人可能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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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主体 :民法典规定,人民法院是强制执行的唯一主体,负责组织和实施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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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程序的规范 :民法典对执行程序进行了细致的规范,包括申请执行的条件、执行措施的选择、执行异议的处理等,以保障执行的公正和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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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措施的多样化 :民法典对执行措施的种类进行了扩展,包括查封、扣押、冻结、拍卖等,以确保判决的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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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异议的救济机制 :民法典设立了执行异议的救济机制,允许被执行人对执行措施提出异议,以保护被执行人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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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期限 :申请执行的时效为两年,期间的中止、中断遵循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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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与先予执行 :民法典强化了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制度,明确了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程序以及保全措施的种类和适用范围,以防止滥用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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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措施的具体规定 :民法典对不同类型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进行了细化规定,并明确了执行机关的权限和责任。对拍卖、变卖财产的程序、规则以及所得款项的分配顺序也进行了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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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迁出 :针对涉及不动产的执行案件,民法典明确了强制迁出的程序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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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强制执行措施 :民法典还规定了其他一些强制执行措施,例如强制履行、罚款等,以适应不同类型的案件需要。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法律判决的有效执行,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注重对债务人权益的保护,力求平衡双方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