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欢
旬阳县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是由 何欢 为首的。何欢,男,汉族,高中文化程度,旬阳县人,自2005年步入社会后,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4000元。他因多次犯罪被判刑出狱后,与被告人计玮等13人纠集一起,最终形成了以他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成员多次参与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非法攫取经济利益,恣意扰乱社会秩序,给社会治安稳定造成极大危害。2019年4月,旬阳县公安局经过六个多月的艰苦奋战,成功告破此案,抓获涉黑犯罪组织成员68人,其中刑事拘留52人,批准逮捕38人,移送起诉18人,已判决3人。
2020年6月,陕西省安康市**县人民法院对以何欢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他犯罪案公开宣判,何欢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该案被列入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五大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