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药店是否允许有两个执业药师取决于具体情况。以下是详细说明:
1. 国家层面的总体要求
根据《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药品零售企业需配备与经营规模和经营品种相适应的执业药师或其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例如:
- 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不含仅销售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店)需配备执业药师。
- 对于经营特殊药品(如血液制品、细胞治疗类生物制品)的药店,执业药师需具备相关专业学历和技能。
2. 地方政策中的具体要求
不同地区对执业药师的配备要求有所不同,例如:
- 双通道药店:部分地区要求至少配备2名执业药师,如北京市医保局发布的《关于开展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试点药店申报工作的通知》。
- 新开单体药店:部分地方要求至少配备2名执业药师,具体视当地政策而定。
3. 结论与建议
- 是否允许有两个执业药师:这取决于药店的经营规模、经营范围以及所在地区的具体政策。如果药店规模较大或经营特殊药品,通常需要至少2名执业药师。
- 建议:您可以根据药店的实际情况(如是否涉及特殊药品经营、是否为双通道药店等)咨询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确认具体要求。
如果您有更具体的需求或所在地区的政策疑问,可以提供更多信息以便进一步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