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见的社会根源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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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不平等 :社会不平等不仅滋生了偏见,也造就了不信任。实验证明了二者之间的相关:群体之间受到的待遇越不平等,群体间的信任和合作就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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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突产生偏见 :憎恨那些伤害过我们的人,这是人类的本性。发生冲突时,态度很容易被改变。用标签(刻板印象)来贬低对方的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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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人格 :权威主义人格的倾向——不能容忍软弱,具有惩罚性的态度以及服从群体内部的权威。阿多纳和他的同事(1950)认为具有权威人格的个体特别容易出现偏见和刻板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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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众偏见 :一旦形成,它在很大程度上就会由于惯性而持久存在。如果偏见被社会所接受,那么许多人将会遵循阻力较小的通道,顺从这种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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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制度的支持 :种族隔离是社会制度(学校、政府、媒体)助长偏见的一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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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文化的价值观和规范 :社会文化的价值观和规范会影响人们的观念和态度,从而形成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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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化歧视 :制度化的歧视会导致偏见在社会中得以延续和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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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认同和社会压力 :人们往往会在自己所属的群体中寻求认同感和自我价值,这种群体认同会形成对其他群体的偏见。同时,在一些社会环境中,如果不符合主流价值观和社会期望,会受到压力和排斥,这种社会压力也会导致人们形成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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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和媒体误导 :现代社会信息爆炸,人们获取信息的渠道越来越多元化。然而,信息的真实性、客观性和权威性也越来越难以保证。在媒体的报道和社交网络的信息传播中,有些信息可能是虚假的、片面的或带有偏见的,这些信息会对人们的认知产生误导作用,导致人们对某些事物和群体形成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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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越感 :人们往往认为自己所属的群体优于其他群体,这种优越感是偏见的一个重要根源。
综上所述,偏见的形成是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包括社会不平等、冲突、权威人格、从众心理、社会制度、文化价值观、信息来源、群体认同、社会压力和优越感等。要减少偏见,需要从多个层面入手,综合采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