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职称评审的相关规范,职称评审流程中 先公示后通过 ,具体分为两个阶段的公示程序:
一、推荐上报前用人单位内部公示(第一阶段公示)
- 公示内容
单位需将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涉及保密或隐私内容除外)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 作用
通过单位内部公示,接受职工监督,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存在的异议。
二、评审结束后社会公示(第二阶段公示)
- 公示内容
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定单位)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及评审结果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通常为5个工作日。
- 作用
社会公示进一步接受社会监督,保障评审结果的公正性。公示期间接受群众举报或书面异议,无异议后正式下发职称证书。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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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节点参考 :例如2024年12月28日评审通过的中级职称人员,其公示期可能为2025年1月3日至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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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处理 :社会公示期间如收到异议,需以实名书面形式反馈,评审委员会将进行复核。
综上,山东省职称评审严格遵循“两公示”制度,通过分阶段公示确保评审过程的透明与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