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乡镇公务员加班原则上不发放加班费,但可以通过补休或补助形式进行补偿 。具体规定如下:
- 法律依据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务员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享受休假。若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应优先安排补休;确实无法补休的,按国家规定给予补助。
-
2006年1月起施行的《公务员法》第76条规定,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
- 实际操作 :
-
尽管法律规定了加班可以补休或补助,但实际操作中,补休政策常难以落实,导致加班成为“义务劳动”。
-
补助金额通常较低,且需地方财政支持,部分经济困难地区往往难以兑现。
-
在一些地区,如江苏和浙江,乡镇公务员的待遇相对较高,可能会提供一些额外的福利来补偿加班。
- 其他待遇 :
- 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可凭据报销加班误餐费。
综上所述,乡镇公务员加班没有加班费,但可以通过补休或补助进行补偿。然而,由于实际操作中的种种困难,许多乡镇公务员实际上并没有获得应有的加班补偿。建议关注地方政策,了解具体的加班补偿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