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初级会计证书的颁发机构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和 财政部 。具体说明如下:
- 颁发单位
初级会计证书由财政部、人事部联合批准颁发,证书由人事部统一印制,财政部用印。
- 证书性质
该证书属于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通过全国统一组织的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即助理会计师考试)后获得,全国范围内有效。
- 有效期与维护
初级会计证书 长期有效 ,但持证人需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以维持证书有效性。
综上,初级会计证书的颁发和管理工作由财政部和人事部共同负责,确保全国统一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