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计制度是规范政府及其所属单位会计工作的系统性规范体系,主要包含以下核心内容:
一、会计核算规范
- 核算基础
实行 双基础 核算模式:预算会计采用 收付实现制 ,财务会计采用 权责发生制 。
收付实现制以款项实际收付为标准,权责发生制以权利义务发生时间为标准。
- 会计科目与报表
规定政府会计科目体系,涵盖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费用等要素,明确各科目核算范围。
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净资产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预算会计报表包含预算收入支出表等。
- 核算流程
明确经济业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规范,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完整。
二、会计报告规范
- 报告体系
需定期编制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等)、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政府资产状况报告。
报告需符合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要求。
- 公开要求
财务报告需依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会计监督规范
- 内部监督
通过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实现自我监督。
- 外部监督
包括审计机关审计、社会公众监督等。
四、会计责任规范
明确政府部门及会计人员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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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核算责任:确保数据准确性和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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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责任:保证报告及时性和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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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责任:配合审计和社会监督。
五、其他配套制度
包括政府内部控制制度、政府审计制度等,形成完整监督体系。
总结
政府会计制度通过核算、报告、监督及责任规范,实现财政资金透明化,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其核心目标是为财政决策提供可靠数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