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后就业支持政策旨在通过提供职业培训、技能评价、技能提升等多种补贴和补助,帮助劳动者提升就业能力和竞争力。以下是对这些政策的详细解读。
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政策对象
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
政策内容
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培训后取得符合规定证书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企业新录用的六类人员,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在1年内参加岗位技能培训的,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
政策标准
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每人累计最多享受3次。
职业技能评价补贴政策
政策对象
同职业培训补贴对象。
政策内容
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符合规定证书的,给予职业技能评价补贴。对纳入重点产业职业资格评价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目录的职业工种,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政策标准
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每人累计最多享受3次,同一职业(工种)不得重复享受。
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政策对象
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政策内容
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照初级(五级)不超过1000元、中级(四级)不超过1500元、高级(三级)不超过20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政策标准
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且技能提升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政策
政策对象
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
政策内容
重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等支出。
政策标准
具体范围由省级人社、财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按现行规定确定。
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政策
政策对象
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
政策内容
用于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包括就业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及维护、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承担的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和创业孵化基地开展的创业孵化服务、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及其与高校开展的招聘活动和创业服务等。
政策标准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培训后就业支持政策通过提供职业培训、技能评价、技能提升等多种补贴和补助,帮助劳动者提升就业能力和竞争力。这些政策涵盖了广泛的受益人群,旨在通过提升劳动者的技能水平,促进更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从而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