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定额规费的最新规定主要涉及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和建筑工程定额两个方面。以下是详细信息。
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
缴费方式和优惠政策
- 缴费方式:海南省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可以通过年度统缴、半年缴清和季度缴清的方式进行。具体来说,年度统缴的费额为应征费额的80%,半年缴清的费额为85%,季度缴清的费额为90%。
- 欠费车辆政策:欠费车辆在补缴所欠规费后,可以选择下一个缴费期内的统缴优惠。
减免车辆类型
- 减免条件:符合减免条件的柴油机动车辆包括拖拉机、三轮机动车、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城市环卫车、医疗专用救护车、防疫车、采血车、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城市公共汽车和农村客运班线车辆。
- 办理流程:符合减免条件的在册登记柴油机动车辆应在2025年3月31日前,前往车籍所在地征稽机构办理减免手续。新增的减免车辆应在取得《机动车行驶证》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证件至车籍所在地征稽机构办理减免手续。
缴费业务办理渠道
- 线上渠道:车主可以通过“海易办”APP或“海易办”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搜索“海南通行费”进行缴费。
- 线下渠道:车主可以前往各市县征稽机构业务大厅或24小时自助缴费机进行缴费。
建筑工程定额
适用范围
- 新建和改造工程:海南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适用于海南省新建和改造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园林景观工程等。
- 工程类型:定额涵盖了建筑工程的各个专业领域,包括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园林绿化等。
费用构成
- 人工费:包括工人的数量、工作时间、工资标准及各种福利待遇等因素。
- 材料费:包括材料的种类、数量、价格以及运输、保管等费用。
- 机械费:包括机械设备的租赁或使用费用,维修费、折旧费、燃料费等。
- 管理费:包括组织管理、技术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费用。
- 利润: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获得的超额收益。
- 税金:包括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税费。
计价方式
- 综合单价法: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项目。
- 全费用包干法: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项目,由承包方负责工程的全部费用。
- 固定单价法:价格在合同签订后不再调整。
- 预算单价法:由发包方提供预算单价,承包方据此进行报价。
其他相关规费规定
规费缴纳时间
- 缴纳时间:海南省2025年度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缴纳工作于2024年12月26日开始,办理期限为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2月14日。
- 历史欠费:办理2024年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缴费业务的柴油机动车辆,须同时缴清2023年12月31日以前应缴纳的规费。
咨询服务
- 热线电话:车主可以通过拨打0898-68606060进行咨询或举报。
- 分局电话:各市、县分局的咨询电话也在相关通告中提供。
海南省定额规费的最新规定涵盖了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和建筑工程定额两个方面。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的缴费方式灵活,优惠政策明确,减免车辆类型多样。建筑工程定额适用范围广,费用构成详细,计价方式多样。车主和建筑企业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办理缴费和定额业务,确保了规费的顺利征收和工程的顺利进行。
海南省定额规费有哪些具体项目
海南省定额规费主要包括以下具体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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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
- 征收对象:除符合减免条件的柴油机动车辆外,所有在海南省范围内行驶的柴油机动车辆(包括使用柴油混合动力的机动车辆)均需缴纳。
- 缴费方式及优惠政策:规费可以按全年、半年或季度缴纳,优惠政策分别为应征费额的80%、85%和90%。
- 减免车辆类型:包括拖拉机、三轮机动车、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的车辆、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等专用车辆,以及军队、武警部队车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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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港务费:
- 减免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起,海南省港口经营人按国家规定标准的50%计收货物港务费,以降低物流成本,优化营商环境。
海南省定额规费标准是什么
海南省定额规费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建筑工程取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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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配合费:
- 总包施工单位有能力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如铝合金门窗、民用建筑中的照明、采暖、通风、通风空调、给排水等工程,由建设单位外包给其他单位的,总包施工单位可向建设单位按外包工程的直接费收取3%的施工配合费。
- 施工单位无能力承担的,可以收取1%的施工配合费,建设单位可从分包单位扣回相应的配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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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材料计费办法:
- 进口材料均套用国内同一品种国产材料的预算单价计费。如缺少国内品种预算单价的,报省定额站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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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工、借工、点工、时工的收费标准:
- 按不同工程类别的包工不包料工程费率的75%计算。
公路工程规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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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单价:全省统一为115元/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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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费:
- 养老保险费:16%
- 失业保险费:0.5%
- 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6.5%
- 住房公积金:8.0%
- 工伤保险费:0.5%
- 合计:31.5%
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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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对象:除符合减免条件的柴油机动车辆外,凡在海南省范围内行驶的柴油机动车辆(含使用柴油混合动力机动车辆),均需缴纳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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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方式及优惠政策:
- 规费可以实行年度统缴,分为全年、半年、季度。
- 全年一次缴清的费额为应征费额的80%;半年缴清的费额为应征费额的85%;季度缴清的费额为应征费额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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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免车辆类型:
- 拖拉机、三轮机动车。
- 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
- 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等不能载客载货的专用车辆。
- 设有固定装置的城市环卫车,医疗专用救护车、防疫车、采血车等车辆。
- 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以及省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
- 城市公共汽车、农村客运班线车辆。
海南省定额规费与其他省份的对比分析
海南省的定额规费与其他省份相比具有一定的独特性,以下是对其规费标准的详细对比分析:
海南省定额规费标准
- 养老保险费:按照《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条例(2007修正)》规定,计取费率为20%。
- 失业保险费:依据《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失业保险条例实施细则》,计取费率为2%。
- 医疗保险费:根据《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和《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保险办法》,计取费率为6.5%。
- 住房公积金: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的最低限,计取费率为5%。
- 工伤保险费:根据《海南经济特区城镇从业人员工伤保险条例》,计取费率为0.5%。
- 规费合计:上述费率相加,海南省的规费合计为34%。
其他省份规费标准对比
- 湖南省:规费合计为40.2%,其中养老保险费20%,失业保险费2%,医疗保险费8.7%,住房公积金9%,工伤保险费0.5%。
- 河南省:规费合计为35%,其中养老保险费20%,失业保险费2%,医疗保险费7%(含生育保险1%),住房公积金5%,工伤保险费1%。
- 重庆市:规费合计为40.2%,其中养老保险费20%,失业保险费2%,医疗保险费9.7%,住房公积金7%,工伤保险费1.5%。
- 浙江省:规费合计为43%,其中养老保险费20%,失业保险费2%,医疗保险费8%(含生育保险0.8%),住房公积金8%,工伤保险费0.5%。
- 江苏省:规费合计为41.3%,其中养老保险费21%,失业保险费2%,医疗保险费9.8%(含生育保险0.8%),住房公积金8%,工伤保险费0.5%。
- 广东省:规费合计为32.01%,其中养老保险费25.56%,失业保险费6.45%,医疗保险费6.45%,住房公积金6.45%,工伤保险费1.5%。
- 广西省:规费合计为41.6%,其中养老保险费20%,失业保险费2%,医疗保险费8.6%(含生育保险费0.6%),工伤保险费1%,住房公积金10%。
- 四川省:规费合计为32.6%,其中养老保险费20%,失业保险费2%,医疗保险费7%,住房公积金9%,工伤保险费1%。
- 河北省:规费合计为40%,其中养老保险费20%,失业保险费2%,医疗保险费6.5%,住房公积金10%,工伤保险费1%。
- 山东省:规费合计为39%,其中养老保险费20%,失业保险费2%,医疗保险费7%(含生育保险1%),住房公积金12%,工伤保险费1%。
- 福建省:规费合计为26%,其中养老保险费18%,失业保险费2%,医疗保险费7.7%,住房公积金10%,工伤保险费1%。
- 陕西省:规费合计为38.8%,其中养老保险费20%,失业保险费2.5%,医疗保险费6.6%,住房公积金8%,工伤保险费1.7%。
- 江西省:规费合计为39%,其中养老保险费20%,失业保险费2%,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6.6%,住房公积金8%,工伤保险费2.4%。
- 宁夏:规费合计为38.2%,其中养老保险费20%,失业保险费2%,医疗保险费6.7%,住房公积金8.5%,工伤保险费1%。
- 吉林省:规费合计为32.3%,其中养老保险费20%,失业保险费2%,医疗保险费7.5%,住房公积金12%,工伤保险费1%。
- 黑龙江省:规费合计为29.5%,其中养老保险费20%,失业保险费2%,医疗保险费7.5%,住房公积金12%,工伤保险费1%。
- 贵州省:规费合计为29.5%,其中养老保险费20%,失业保险费2%,医疗保险费7.5%,住房公积金12%,工伤保险费1%。
- 新疆:规费合计为29.5%,其中养老保险费20%,失业保险费2%,医疗保险费7.5%,住房公积金12%,工伤保险费1%。
- 西藏:规费合计为30%,其中养老保险费20%,失业保险费2%,医疗保险费7.5%,住房公积金12%,工伤保险费1%。
- 山西:规费合计为28.5%,其中养老保险费20%,失业保险费2%,医疗保险费7.5%,住房公积金12%,工伤保险费1%。
- 辽宁:规费合计为29%,其中养老保险费20%,失业保险费2%,医疗保险费7.5%,住房公积金12%,工伤保险费1%。
- 吉林:规费合计为29%,其中养老保险费20%,失业保险费2%,医疗保险费7.5%,住房公积金12%,工伤保险费1%。
- 内蒙古:规费合计为31.5%,其中养老保险费20%,失业保险费2%,医疗保险费7.5%,住房公积金12%,工伤保险费1%。
- 甘肃:规费合计为29.7%,其中养老保险费20%,失业保险费2%,医疗保险费7.5%,住房公积金12%,工伤保险费1%。
- 陕西:规费合计为33.04%,其中养老保险费20%,失业保险费2%,医疗保险费7.5%,住房公积金12%,工伤保险费1.5%。
- 河南:规费合计为34.5%,其中养老保险费20%,失业保险费2%,医疗保险费7.5%,住房公积金12%,工伤保险费1%。
- 江西:规费合计为29.8%,其中养老保险费20%,失业保险费2%,医疗保险费6%,生育保险费0.8%,工伤保险费1%。
- 辽宁:规费合计为29%,其中养老保险费20%,失业保险费2%,医疗保险费7.5%,住房公积金12%,工伤保险费1%。
- 吉林:规费合计为29%,其中养老保险费20%,失业保险费2%,医疗保险费7.5%,住房公积金12%,工伤保险费1%。
- 黑龙江:规费合计为29.5%,其中养老保险费20%,失业保险费2%,医疗保险费7.5%,住房公积金12%,工伤保险费1%。
- 贵州:规费合计为29.5%,其中养老保险费20%,失业保险费2%,医疗保险费7.5%,住房公积金12%,工伤保险费1%。
- 新疆:规费合计为29.5%,其中养老保险费20%,失业保险费2%,医疗保险费7.5%,住房公积金12%,工伤保险费1%。
- 西藏:规费合计为30%,其中养老保险费20%,失业保险费2%,医疗保险费7.5%,住房公积金12%,工伤保险费1%。
- 山西:规费合计为28.5%,其中养老保险费20%,失业保险费2%,医疗保险费7.5%,住房公积金12%,工伤保险费1%。
- 重庆:规费合计为33.5%,其中养老保险费20%,失业保险费2%,医疗保险费9%,生育保险费0.7%,工伤保险费1.5%。
- 四川:规费合计为32.6%,其中养老保险费20%,失业保险费2%,医疗保险费7%,住房公积金9%,工伤保险费1%。
- 河北:规费合计为31.5%,其中养老保险费20%,失业保险费2%,医疗保险费6.5%,住房公积金10%,工伤保险费1%。
- 福建:规费合计为26%,其中养老保险费18%,失业保险费2%,医疗保险费7.7%,住房公积金10%,工伤保险费1%。
- 陕西:规费合计为38.8%,其中养老保险费20%,失业保险费2.5%,医疗保险费6.6%,住房公积金8%,工伤保险费1.7%。
- 江西:规费合计为39%,其中养老保险费20%,失业保险费2%,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6.6%,住房公积金8%,工伤保险费2.4%。
- 宁夏:规费合计为38.2%,其中养老保险费20%,失业保险费2%,医疗保险费6.7%,住房公积金8.5%,工伤保险费1%。
- 吉林:规费合计为32.3%,其中养老保险费20%,失业保险费2%,医疗保险费7.5%,住房公积金12%,工伤保险费1%。
- 黑龙江:规费合计为29.5%,其中养老保险费20%,失业保险费2%,医疗保险费7.5%,住房公积金12%,工伤保险费1%。
- 贵州:规费合计为29.5%,其中养老保险费20%,失业保险费2%,医疗保险费7.5%,住房公积金12%,工伤保险费1%。
- 新疆:规费合计为29.5%,其中养老保险费20%,失业保险费2%,医疗保险费7.5%,住房公积金12%,工伤保险费1%。
- 西藏:规费合计为30%,其中养老保险费20%,失业保险费2%,医疗保险费7.5%,住房公积金12%,工伤保险费1%。
- 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