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一些企业会计准则违规的案例:
无锡友方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收入成本跨期确认案
- 违规行为:2022 年 12 月,公司向江阴市方强铜业有限公司等 2 家企业销售废铜丝,合同约定交货方式为需方自提,结算方式为款到发货。磅码单显示称重时间为 12 月且收货人均已签字确认,相关货款也于 12 月收到,但公司于 2023 年 1 月确认销售收入 6,844,745.42 元并结转销售成本 7,076,117.68 元,导致 2022 年少计营业收入 6,844,745.42 元、少计营业成本 7,076,117.68 元、少计损失 231,372.26 元。
- 处罚结果: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 —— 基本准则》等规定,财政部给予公司罚款 3 万元的行政处罚。
山东海洋能源贸易有限公司虚增收入案
- 违规行为:2022 年,公司在部分贸易中,采取从贸易上游单位采购商品,转卖给母公司山东海洋能源有限公司,再由海洋能源出售给贸易下游单位的方式,公司与海洋能源之间结算时点与海洋能源和其下游单位结算同步完成。公司加入上述贸易链条环节无商业实质,导致 2022 年度多计营业收入 586,424,970.37 元、多计营业成本 586,424,970.37 元。
- 处罚结果: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 收入》等规定,财政部给予公司罚款 5 万元的行政处罚。
蓉中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未充分评估信用风险案
- 违规行为:截至 2024 年 6 月末,云南某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4 家子公司未按还款协议于 2024 年上半年向蓉中电气还款,相关应收账款信用风险较 2023 年末显著增加,但公司在编制 2024 年半年报时,未充分评估其信用风险。截至 2024 年 3 月 27 日(蓉中电气 2023 年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信丰县新某置业有限公司、信丰县德某置业有限公司均未按还款协议于 2024 年 2 月 28 日前向蓉中电气还款,相关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公司在编制 2023 年年报时,未按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进行处理,未充分评估其信用风险。在编制 2024 年半年报时,也未充分考虑上述事项影响,未充分评估其信用风险。
- 处罚结果:上述事项导致蓉中电气 2023 年年报、2024 年半年报披露的相关财务信息不准确,公司董事长李振生被福建监管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核算错误案
- 违规行为:大家人寿将投资的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H 股股票计入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按权益法进行后续计量。2021 年对营运资本计算公式进行调整,未剔除属于筹集资金活动的短期借款因素,得出不减值结论。经财政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修正其营运资本错误计算公式,测算持有远洋集团长期股权投资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为 1156.40 万元,2021 年末大家人寿持有远洋集团 H 股股票市场价值 33.52 亿元,均低于 2021 年末账面价值 132.65 亿元,账面少计大额资产减值损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大家人寿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时,未保持职业怀疑,存在职业判断错误,未发现减值金额不实情况并得出不减值结论。
- 处罚结果: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吴军和许婷被财政部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