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存在以下几方面区别:
- 定义与性质:
- 会计准则:是公认的企业会计原则和准则,由国家或行业机构制定,是规范会计活动的基本原则,具有客观性、权威性和不可违背性,旨在保护公共利益,维护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 会计制度:是会计工作必须遵循的规范和准则,是有关会计组织和业务活动的操作规定,它可以由企业或其他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自定义,以满足企业业务发展需求,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
- 规范目标:
- 会计准则:主要解决会计要素如何进行确认和计量的问题,同时也规范会计主体应当披露哪些方面的信息。
- 会计制度:主要解决如何记录和报告会计要素的问题,侧重于对会计要素的记录和报告作可操作性规范,确认和计量的内容只是有机地体现在会计科目及使用说明中。
- 适用范围:
- 会计准则:适用于股份公司的会计处理,我国已颁布的会计准则有《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其中,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自 2007 年 1 月 1 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
- 会计制度:适用于所有企业,包括大、中、小型企业。我国的会计制度包括《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保险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等。
- 结构体系:
- 会计准则:各具体准则之间相互独立,分别就企业的某项业务或某一方面核算内容作出规定,我国的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应用指南和解释公告等,由严密和完整的体系构成。
- 会计制度:自成体系,它由三个层次构成。第一层次为《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保险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在此基础上,分别为一般企业、金融保险企业、小企业建立各自操作性较强的有关会计科目的设置、具体账务处理和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和对外提供办法;对于各个行业、企业专业性较强的特殊业务的会计核算,财政部还将陆续制定专业会计核算办法。
- 规范形式:
- 会计准则:规范形式、语言表述比较符合国际通用形式,并已构成国际通用会计惯例的一个组成部分。
- 会计制度:科目、报表式的规范形式符合我国广大会计人员长期形成的思维方式和习惯,具有明显的中国特色。
- 对会计人员素质要求:
- 会计准则:由于规范的内容比较抽象、简要,需要会计人员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正确选择,需要较多的专业判断,因而对会计人员的素质要求较高。
- 会计制度:所规范的内容比较直观、具体,可操作性强,不需要会计人员运用会计原理进行判断选择,只要机械地照搬条文就可以了,因而对会计人员的素质要求相对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