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重大隐患判定标准2024
一、概述
交通运输重大隐患判定标准旨在科学、准确地识别和及时消除交通运输行业中的重大安全隐患,以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本标准适用于道路运输企业、城市客运企业、内河运输船舶等。
二、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重大隐患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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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经营许可或未按规定进行备案从事经营活动 ,或超出许可(备案)事项和有效期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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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装、检验检测不合格(含未在有效期内)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装备、设施设备等从事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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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经营性驾驶员和车辆存在长期“三超一疲劳”(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且运输过程中未及时提醒纠正、运输行为结束后一个月内未严肃处理 ,或所属经营性驾驶员存在一次计10分及以上诚信考核计分情形且未严肃处理仍继续安排上岗作业。
三、内河运输船舶重大隐患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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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配备的船长、轮机长不满足最低安全配员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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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河液化气燃料或其他低闪点燃料动力船舶上任职的船员未按规定持有有效的特殊培训合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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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未按规定持有有效的内河船舶检验证书、符合证明及安全管理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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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超核定航区航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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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严重超核定载重线载运货物或超核定乘客定额载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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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不遵守禁限航要求冒险航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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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主推进装置(主机)车令系统、应急停车装置失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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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操舵装置控制系统或舵机装置动力设备失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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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未按规定配备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或甚高频(VHF)设备,或均未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
四、结论
交通运输重大隐患判定标准2024为交通运输行业提供了一套全面、系统的隐患识别和整改依据。各相关部门和企业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确保交通运输安全,防范重大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