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是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重要行政法规,以下是其核心内容及要点:
一、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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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与实施
- 2014年4月25日由国务院令第652号公布,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 立法目的是规范人事管理、保障工作人员权益、建设高素质队伍并促进公共服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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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 适用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设置、招聘、聘用合同、考核培训等全流程管理。
二、核心原则与管理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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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原则
-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 实行分级分类管理,中央及地方各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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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设置
- 国家建立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事业单位需根据职责设置岗位,并报人事部门备案。
三、关键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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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聘与竞聘
- 新聘人员原则上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流程包括方案制定、信息公布、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等。
- 内部竞聘需公开岗位信息、审查资格、考评公示后办理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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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合同
- 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者合同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 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退休不足10年者可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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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与奖惩
- 实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岗位、工资及续订合同的依据。
- 奖励和处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四、配套规定
- 回避制度:中组部与人社部2019年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要求。
- 登记管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执行,规范单位设立与变更登记。
五、其他要点
- 事业单位应建立人事管理制度,制定或修改时需听取职工意见。
- 工作人员可按规定进行跨单位交流。
该条例构建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基本框架,后续配套政策进一步细化了操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