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科目三的合格分数线为 70分 ,但实际通过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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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面分数要求
考生需取得 90分及以上的卷面分数 (满分150分),按以下公式换算为最终成绩:
$$\text{最终成绩} = \text{卷面分数} \times 0.8$$换算后需达到或超过 70分 即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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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分数线说明
教师资格证各科目均采用此评分标准,且全国统一。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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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面87.5分 → 最终成绩70分(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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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面95分 → 最终成绩76分(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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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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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考生在有效期内未通过全部科目,可重复参加笔试,但需间隔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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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成绩仅显示合格/不合格,不显示具体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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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考生以 教育部考试中心官方说明 为准,确保信息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