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工程师继续教育 90 学时可以通过以下多种方式完成:
- 参加线上学习平台课程
- 公需科目:各地人社部门通常会指定公需科目在线学习平台,如青海省公需科目学习与 “青海干部网络学院” 接轨,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该平台自主学习。课程内容一般包括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综合性基本知识。
- 专业科目:一些专业领域有指定的线上学习平台,如江西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江西省继续教育信息综合服务平台的 “专业课广场” 选择建设工程系列专业线上平台进行学习。平台提供的课程涵盖专业领域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学习完成规定学时后可直接计入个人学习账户。
- 参加线下培训
- 用人单位组织:鼓励用人单位自行开展线下继续教育培训。单位可结合行业特点自主选题,专业科目报主管部门备案,公需科目按程序报人社部门备案后组织。例如,某工程公司组织内部的中级工程师参加关于新型建筑材料应用的培训,培训结果可直接认定为当年度继续教育学时。
- 行业主管部门或协会组织:各级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也会举办各类线下培训班、研修班或进修班。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举办、批准的培训班、研修班学习,每天可认定登记为 8 个学时;参加所在单位组织的培训班、研修班或者进修班学习,每天也可登记认定 8 个学时;没有明确授课时数只有授课天数的培训学习,按每天 4 学时认定。
- 通过学术活动与成果折算
- 参加学术会议:参加国家举办的学术会议认定 10 学时,报告论文者,2000 字以内另加 20 学时,2000 字以上另加 30 学时;参加省、部级学术会议认定 8 学时,报告论文者,2000 字以内另加 15 学时,2000 字以上另加 25 学时。
- 发表论文著作:独立在国内统一刊号(CN)报刊上发表专业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 30 学时;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 30 学时,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 10 学时。独立公开出版专业著作的,每本著作折算为 60 学时;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专业著作第一作者折算为 60 学时,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 40 学时。
- 承担课题研究: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课题研究与项目开发并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或项目认定 40 学时;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或项目的主持人折算为 40 学时,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 30 学时。
- 参加学历教育或职业资格考试
- 学历教育: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凡考试考核合格,当年度每门课程可认定登记 20 个学时。
- 职业资格考试:参加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职)业资格、职业水平考试合格者,当年度每通过一门科目考试,可认定登记 30 学时。
不同地区对于继续教育的具体要求和学时认定标准可能会有所差异,建议及时关注当地人社部门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通知和规定,以便准确完成继续教育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