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专业可以考取的职称体系如下:
一、职称体系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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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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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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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高中及以上学历,从事人力资源工作满10年(取得助理职称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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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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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人力资源管理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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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人力资源工作满4年;或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满2年;或硕士/第二学士学位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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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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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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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人力资源工作满6年;或硕士/第二学士学位满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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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高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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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正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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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博士学历,从事人力资源工作满3年;或具有高级职称且工作满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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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核心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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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能力 :需掌握人力资源管理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及实务技能,能够独立承担人力资源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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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业绩 :需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具备创新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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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 :需定期参加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三、其他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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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要求 :技工院校高级工/预备技师班毕业生按大专/本科学历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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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 :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级)可视为具备中级职称。
以上职称体系适用于全国范围,具体评审细则可能因地区政策略有差异,建议结合当地最新文件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