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革命老区高考加分政策,综合近年政策文件及权威信息,主要规定如下:
一、加分对象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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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子女
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烈士子女,可享受加分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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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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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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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投档分数可增加不超过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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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考生
属于上述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享受加分政策,但具体分值需根据当地教育部门规定执行。
二、加分标准与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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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子女及部分退役军人 :最多可加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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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最多加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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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条件叠加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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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审核 :需提供烈士证明、荣誉证书、退役证明等材料,由省级招委会根据本地投档录取办法决定最终加分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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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时效 :以当年最新官方文件为准,例如2023年政策中提到的烈士子女加分即适用于当年考生。
建议考生关注省级教育考试院或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通知,确保材料准备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