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的中考加分政策概述
目前国家并没有统一规定具体的中考加分政策,不同地区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加分政策。以下是一些地区的中考加分政策示例:
金寨县中考加分政策
1. 归侨、侨眷和港澳台考生
- 归侨、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考生,在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其他侨眷,在本省定居的港澳同胞及港澳同胞、外籍华人在本省的眷属考生,增加5分投档。考生须提交户口簿和县级及以上侨务部门证明材料。
- 台湾籍考生增加10分投档,须提交户口簿和县级及以上台办证明材料。
2. 烈士子女
在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须提交户口簿、《烈士证》及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3. 少数民族考生
增加5分投档,须提交考生本人户口簿及县宗教局证明材料。
4. 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
在中考成绩上增加10分投档。
5. 军人子女
- 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考生,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考生,烈士子女,增加10分投档。
- 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考生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考生,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考生,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考生,增加5分投档。
- 其他军人子女考生,加3分参加录取。特定地区和岗位的军人应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
6. 公安系统相关子女
- 公安系统烈士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增加10分投档。
- 公安系统一级、二级英雄模范子女和公安系统因公牺牲民警子女以及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增加5分投档。
太原市中考加分政策
1. 归侨、侨眷及台湾省籍考生
-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交验省外事侨务办公室的证明,录取时在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5分投档。
- 台湾省籍应届考生交验省台湾事务办公室的证明,增加5分投档。
2. 少数民族应届考生
本着本人所填的民族成份与居民户口簿内容相一致的认定办法,交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含父母亲和子女)原件及复印件,增加5分投档。
3. 农村户口独生子女
父母及子女均系太原市行政区域内农业户口的独生子女,交验《居民户口簿》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发的《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和复印件,第一志愿报考考生户籍所在县(市、区)属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在该志愿录取时增加10分投档。
4. 优抚对象子女
烈士子女、军人子女、人民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等优抚对象中考优待政策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大同市中考加分政策
烈士子女、军人子女、人民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等优抚对象中考优待政策根据《民政部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04〕19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录取时在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成都市中考加分政策
1. 特定人员子女
- 现役军人子女,由成都警备区政治工作处按政策审查后相应加分。
- 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由成都市公安局政治部按政策审查后相应加分。
- 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由成都市应急管理局按政策审查后相应加分。
2. 归侨、侨眷及台湾省籍考生
-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简称三侨生),由成都市委统战部按政策审查后加5分。
- 台湾省籍考生,由成都市委统战部按政策审查后加5分。在录取中,若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政策照顾,只享受一项政策。
常州市中考加分政策
1. 烈士子女
可加30分。
2. 公安系统相关子女
- 公安系统一级、二级英雄模范、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子女可加20分。
- 公安系统荣立个人一等功、二等功的民警子女可加10分。
3. 归侨、侨眷和港澳台地区考生
可加10分。
4. 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
受到设区市人民政府及以上部门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可加5分。
总体而言,中考加分政策多围绕优抚对象子女、归侨侨眷、少数民族等群体,且部分地区规定若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政策,只按最高一项加分计算。具体的加分政策及要求,考生和家长需关注当地教育部门的官方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