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时要求
- 年度总学时:每年累计完成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 学时构成:
- 公需科目:涵盖思想政治、数字技术、职业道德等内容,由省人社厅统一发布学习指南。
- 专业科目:聚焦行业前沿技术、专业技能提升,由行业主管部门或继续教育基地组织。
二、学时认定标准
- 培训类:
- 参加国家级/省级培训:按承办单位要求或主管部门认定学时。
- 学历教育:通过考试的课程每门计15学时,课程进修按月折算(不满6个月每月10学时)。
- 学术活动:
- 国家级学术会议:每天6学时,宣读论文另加6学时;省级会议每天4学时,宣读论文另加4学时。
- 课题研究:国家级课题主持人每年42学时,省级课题主持人30学时,子课题成员按排序递减。
- 成果类:
- 发表论文:按刊物级别(国际/国家/省级)每篇20-40学时,被SCI/SSCI收录可全额认定年度学时。
- 专利授权:发明专利主持人第一名48学时,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第一名36学时。
- 其他形式:
- 服务基层(援藏、支教等):满一年可折算全年学时。
- 在线学习:通过省级公共服务平台完成,需达到年度总学时要求。
三、管理要求
- 学时需通过“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登记,用人单位初审后由人社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核认定。
- 学时不得结转至下一年度,未完成将影响职称评聘、岗位晋升等。
建议专业技术人员及时登录平台查询学时进度,确保符合最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