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在注册多个专业时,需要同时进行继续教育。根据相关规定,每个注册周期内(通常为3年),一级建造师必须完成至少120学时的继续教育课程。对于每增加的一个专业,建造师需要额外完成60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这包括30学时的基础课时和30学时的专业课时。
继续教育的几种方式包括:
-
网上学习 :建造师可以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官方网站或其他指定平台进行在线学习。
-
参加培训 :建造师可以选择参加由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课程,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习。
-
发表论文 :在公开发行的省部级期刊上发表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相关的论文。
-
参与命题 :参与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的编写和命题工作。
-
编写教材 :参与编写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教材。
-
上课 :参加由专业机构举办的建造师继续教育课程。
对于同时注册多个专业的建造师,每增加一个专业,除了需要完成该专业的60学时继续教育外,还可以通过从事特定工作并取得相应证明来充抵部分继续教育选修课的学时,但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充抵的学时累计不得超过60学时。
建议建造师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选择最合适的继续教育方式,以确保能够顺利完成继续教育要求,保持自己的专业水平和资格有效性。